兑换航空奖励
一、金鹏俱乐部航空奖励
兑换渠道与时限
渠道/兑换/小时 |
奖励机票 |
升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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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
国际 |
国内 |
国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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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39-8 |
2 |
4 |
2 |
4 |
金鹏网站 |
跟随航班,可见即可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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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APP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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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微信服务号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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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移动网站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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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空网站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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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空移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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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空app |
※为保障您的出行顺利,请您在以上各个渠道兑换航空奖励机票与升舱时,应在航班计划离港前2小时前完成国内航班的兑换办理,4小时前完成国际航班的兑换办理。兑换机票中包含其他航空公司联运航段的国际航班或兑换香港航空奖励机票与升舱时,通过95339-8渠道需要在航班计划离港24小时前办理完毕。
二、合作伙伴航空奖励
1. 兑换阿提哈德航空的奖励机票,请在航班计划离港前两周拨打(+86-898)95339-8提出申请。
2. 兑换阿拉斯加航空的奖励机票,请在旅行前24小时拨打金鹏俱乐部会员服务热线(+86-898)95339-8或通过金鹏俱乐部官网预订阿拉斯加航空奖励机票,视所预订航班可利用的免票座位而定。
3. 兑换维珍澳洲航空的奖励机票,请在航班计划离港前24小时拨打金鹏俱乐部会员服务热线(+86-898)95339-8提出申请。
兑换非航类奖励品
1. 请登陆金鹏商城查询货品信息并进行申请。
2. 邮寄兑换仅限在国内大陆地区,邮寄方式根据供货商与产品材质的实际情况指定为快递公司或平邮,具体情况以金鹏商城公布信息为准。
奖励机票兑换
一、奖励机票类型
金鹏俱乐部提供传统奖励机票与灵活奖励机票两种不同的奖励机票兑换选择。您可参考两种奖励机票的特点并结合您自身需求来选择兑换奖励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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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奖励机票 |
灵活奖励机票 |
兑换标准 |
由航距确定兑换所需积分,单程8,000积分起 |
兑换标准随票价浮动,票价越低,兑换所需积分越少 |
座位数量 |
可兑换的座位数量有限 |
提供多个可兑换舱位,兑换座位数量更多 |
退改规则 |
变更受座位数量限制,不可自愿退票 |
灵活的变更和退票,同现金购买对应舱位机票票规一致 (贵宾会员免收变更费不适用灵活奖励机票) |
二、兑换规则
1. 传统奖励机票
(1)传统奖励机票可兑换的航班是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部航空、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乌鲁木齐航空、长安航空、金鹏航空和香港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JD”、“GS”、“8L”、“PN”、“GX”、“FU”、“UQ”、“9H”、“Y8”、“HX”航班号,各航司可兑换的舱位及积分标准点此查看>>
(2)兑换传统奖励机票不适用国内及国际专机、包机和代码共用航班。
(3)婴儿、儿童、军残及警残旅客兑换传统奖励机票时,所需积分标准同普通成人标准一致。(注:婴儿不占座位)
(4) 除另有规定外,奖励机票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视为不定期客票,客票有效期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与原客票相同。客票过期作废,积分不予退还,国内客票可退回税费,国际客票积分与税费均不退回。
(5)国内航线传统奖励机票如涉及无人陪伴儿童等特殊旅客服务,会员须遵照航空公司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服务费由旅客自行负担(不适用于担架、犯人旅客);国际及地区航线传统奖励机票暂不支持特殊旅客服务。
(6)会员兑换奖励机票当存在多种优惠(含促销政策优惠)并存的情况时,只享受最高优惠,不可重复或同时享受。
(7)传统奖励机票不适用于现金升舱或金鹏积分兑换升舱。
(8)传统奖励机票不能更改姓名及航段,且必须按照航程中的航段顺序使用,未按顺序使用的航段视为旅客自愿放弃,已扣减积分及补差票款不予退还。
(9)兑换的奖励机票遗失不补。
(10)会员须自付奖励机票的离境税、机场建设费或政府的手续费、燃油附加费、保安费、保险费及任何授权法人指定的费用。会员还须自付因使用该奖励机票引起的其他所有开支和费用、索赔或赔偿。
(11)会员提出兑换奖励机票申请,在奖励机票座位定妥时将进行扣减积分,之后按指定方式进行出票。
(12)由于每个航班上可用于兑换传统奖励机票的座位是有限的,在某些时候座位可能无法保证,为保证您的出游,您可以选择兑换灵活奖励机票或多准备几套旅游方案。
(13)各航司奖励机票行李额及行李运输须知:请查看
(14)其他兑换规则请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2. 灵活奖励机票
(1)灵活奖励机票可兑换的航班是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部航空、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乌鲁木齐航空、长安航空、金鹏航空和香港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JD”、“GS”、“8L”、“PN”、“GX”、“FU”、“UQ”、“9H”、“Y8”、“HX”航班号,提供多个舱位等级兑换,具体以实际兑换为准。
(2)兑换灵活奖励机票不适用于国内及国际专机、包机和代码共享航班。
(3)已兑换的灵活奖励机票有效期以各航司运输总条件规定为准,客票过期作废,积分不退。
(4)婴儿、军残及警残旅客仅限兑换传统奖励机票。
(5)灵活奖励机票不支持儿童旅客单独兑换,需与同行成人旅客同时兑换出票。
(6)会员兑换奖励机票当存在多种优惠(含促销政策优惠)并存的情况时,只享受最高优惠,不可重复或同时享受。
(7)灵活奖励机票可以依据航空公司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办理现金升舱,也可以依据奖励升舱规则办理积分兑换升舱。其他市场付费升舱产品均以升舱产品规则为准。
(8)灵活奖励机票,不能更改姓名及航段(部分国际及地区客票可根据票规修改航段)。奖励机票必须按照航程中的航段顺序使用,未按顺序使用的航段视为旅客自愿放弃,已扣减积分不予退还。
(9)灵活奖励机票不适用于现金补差。
(10)兑换的奖励机票遗失不补。
(11)会员须自付奖励机票的离境税、机场建设费或政府的手续费、燃油附加费、保安费、保险费及任何授权法人指定的费用。会员还须自付因使的用该奖励机票引起的其他所有开支和费用、索赔或赔偿。
(12)会员提出兑换奖励机票申请,在奖励机票座位定妥时将进行扣减积分,之后按指定方式进行出票。
(13)国内航线灵活奖励机票如涉及特殊旅客服务,会员须遵照航空公司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服务费由旅客自行负担(不适用于无陪儿童、担架旅客、犯人旅客);国际及地区航线灵活奖励机票暂不支持特殊旅客服务。
(14)各航司奖励机票行李额及行李运输须知:请查看
(15)其他兑换规则请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三、退票及变更规则
1. 传统奖励机票自愿退改规则:
(1)传统奖励机票在有效期内,航班计划离港前,可办理更改机票日期/航班;否则,客票作废,兑换所扣减的积分、“积分+现金”补差票款一概不退。
(2)机票变更需基于同等兑换舱位变更。
——兑换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部航空、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乌鲁木齐航空、长安航空、金鹏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JD”、“GS”、“8L”、“PN”、“GX”、“FU”、“UQ”、“9H”、“Y8”航班号,国内机票变更费为1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次/张;国际及地区航线机票变更费为2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次/张。飞行卡会员本人享受航班计划出港前变更9折优惠。乘机人为白金卡、金卡及银卡会员在会员等级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变更。
——兑换香港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X”的航班,票证号为851开头的客票,可于航班计划离港前变更, 变更费为240元港币(或等值货币)/次/张。乘机人为白金卡、金卡及银卡会员在会员等级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变更。
——兑换后的奖励机票,不能更改姓名及航段,不能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不能退票或换回已扣除的积分,其他运输条件同普通客票规定执行。
(3)传统奖励机票自愿退票,需在退票期限内提出,已扣减积分不退,可申请退回未使用航段的税费;退票期限之外提出,已扣减积分不退,国内客票可退税费,国际客票积分、税费均不可退。
2. 灵活奖励机票自愿变更及退票费依据客票舱位所对应的舱位价格和规则计算相应的费用。
(1)国内航班灵活奖励机票的退改费率参照航空公司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的相应规则收取现金。(贵宾会员免收变更费不适用于灵活奖励机票)
(2)国际及地区航班灵活奖励机票的退改费用参照航空公司对应的国际运价规则收取,并在退票时优先从未使用航段的税费中抵扣,若税费不足以抵扣全部退票费时,超出的部分将从未使用航段的积分运价中抵扣。
3. 由于航空公司、天气原因等造成已兑换奖励机票的旅客非自愿变更旅行计划,旅客需在退票期限内与金鹏俱乐部或原出票地联系,免费办理退票(退积分、税费、 “积分+现金”补差票款及相关费用)手续,或致电会员热线(+86-898) 95339-8变更航班日期,根据航班情况可更改至原航班日期前后3天内(含)的航班,如遇国庆、春节等假期特殊时段,改期范围将会适当调整,请以客服人员答复为准。当客票逾期作废,积分不予退还,国内客票可退回税费,国际客票积分与税费均不退还。
4. 奖励机票退票请通过出票渠道办理;变更业务请统一致电会员热线(+86-898) 95339-8办理。
5. 传统奖励机票和灵活奖励机票均不得自愿签转至其他航司,当航班不正常时,可根据现场处理规定进行签转,但不可签转至无签转协议的航空公司。具体不正常航班规定请参照各航司不正常航班服务规定执行。
6. 其它未列明的运输条件参照各航司正常付费客票规定执行,具体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注:“退票期限 ”指除遗失纸质客票的退款情况以外,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其客票有效期起始日期起至客票有效期满后30天内提出并办理退款手续;否则航司有权拒绝办理。此规定自2022年7月15日起生效,适用于2022年7月15日(含)之后兑换的奖励客票。
奖励升舱兑换
一、兑换规则
1. 兑换升舱只适用于购买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部航空、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乌鲁木齐航空、金鹏航空、香港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JD”、“GS”、“8L”、“PN”、“GX”、“FU”、“UQ”、“Y8”、“HX”的航班;不适用于国内及国际的专机、包机航班和代码共享航班(具体不适用航线以实际办理升舱时咨询答复为准。各航司可兑换升舱的舱位及积分标准点此查看>>
2. 婴儿、儿童兑换奖励升舱时,所需积分标准同成人标准一致。
3. 兑换奖励升舱后的机票仍按升舱前的舱位累积积分。
4. 升舱仅限在有可兑换公务舱座位的航班上使用。
5. 会员须自付奖励机票的离境税、机场建设费或政府的手续费、燃油附加费、保安费、保险费及任何授权法人指定的费用。会员还须自付因使用该奖励机票引起的其他所有开支和费用、索赔或赔偿。
6. 兑换升舱订座舱位和适用升舱的舱位以各公司下发的最新多舱位设置文件为准。
7. 奖励升舱如涉及无人陪伴儿童等特殊服务,会员须遵照航空公司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服务费由旅客自行负担(不适用于担架、犯人旅客)。
8. 其他升舱规定及特殊客票产品升舱操作请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9. 会员兑换奖励升舱当存在多种优惠(含促销政策优惠)并存的情况时,只享受最高优惠,不可重复或同时享受。
10. 由于每个航班上允许使用积分兑换奖励升舱的座位数量有限,请您提前做好旅行计划,并请以实际咨询为准预订兑换。
11. 其他兑换规则请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1. 积分兑换升舱后,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自愿更改航班或日期,优先按升舱后舱位变更,当无法保障按升舱后舱位变更时,会员可选择降舱变更,但已兑换积分不退还。自愿更改航班或日期需在航班计划离港前提出申请,航班计划离港后兑换所扣减的升舱积分作废。国内客票奖励升舱变更费为1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次/张;国际及地区客票奖励升舱变更费为2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次/张。
2. 兑换奖励升舱后的客票若办理自愿退票,兑换升舱已扣减积分不退,需在退票期限内可申请退回未使用航段的税费,其他运输条件同普通客票。自愿退票所收取的手续费参照各航空公司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的相应退改规则执行。
3. 由于航空公司、天气原因等造成旅客非自愿变更,优先按升舱后舱位变更,当无法保障按升舱后舱位变更时,机票按升舱前的舱位使用,会员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与金鹏俱乐部联系办理积分补回;逾期积分不退。
4. 由于航空公司、天气原因等造成旅客非自愿退票,会员需在退票期限内与金鹏俱乐部或原出票地联系,免费办理退票(包括退回升舱兑换的积分)手续;逾期积分不退。
5. 其他退改规则请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注:“退票期限 ”指除遗失纸质客票的退款情况以外,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其客票有效期起始日期起至客票有效期满后30天内提出并办理退款手续;否则航司有权拒绝办理。此规定自2022年7月15日起生效,适用于2022年7月15日(含)之后兑换的奖励客票。
合作伙伴奖励品兑换
1. 金鹏俱乐部不设积分起兑门槛,会员达到兑换标准即可进行兑换,兑换奖励品有特殊说明除外。
2. 兑换奖励品,账户密码须为非初始密码状态(即自行设置的密码),请登录金鹏俱乐部官网或拨打金鹏俱乐部会员服务热线95339-8按提示修改初始密码。
3. 兑换的奖励品需当场检验完好再签收。
4. 所有奖励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由奖励品供应商负责。
5. 因奖励品市场价格调整或库存有限等原因,金鹏积分商城有权调整奖励品的兑换标准或更换奖励品种类,恕不另行通知。
6. 奖励品邮寄、兑换仅限在国内大陆地区,邮寄方式根据供货商与奖励品材质的实际情况指定为快递公司或平邮,具体情况以金鹏积分商城公布信息为准。实物奖励品由第三方物流寄送,寄送时间为下单后3个工作日内;电子卡券奖励品以具体详情页兑换须知时限内容为准。如两周以内没有收到奖励品,请及时拨打金鹏积分商城客服热线400-860-2020查询,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8:30AM—19:00PM),电子邮箱airshop_service@hnair.com。按照国家邮政部门及快递公司规定,查询期限为1年,逾期不再受理。
7. 会员在金鹏积分商城兑换奖励品件数不设限制,会员账户所持积分余额满足兑换奖励品的积分额度即可进行兑换,如有特殊情况,则会进行相关说明。
8. 会员有义务关注并管理个人账户。对于因会员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号码、手机、邮箱、地址等)变更或缺失所导致的积分累积失败或联系失败、账户长时间无有效活动记录导致的积分清零、账户密码泄露导致的会员信息被篡改或积分被盗用等情况,金鹏俱乐部积分商城不承担以上后果及责任。